官员豪赌 不能等闲视之
官员豪赌已形成一种严重的官场腐败现象。官员往往采取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、侵占国家财产等违法手段获取赌资。一旦嗜赌成瘾,反过来又加剧了官员索贿等腐败行为,势必将权钱交易进一步公开化、市场化,并形成腐败链条,恶化政治生态环境。另一方面,官员涉赌现象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,给普通公民起了消极的示范效应,正所谓“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”。所以,对于官员涉赌现象不能等闲视之,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必须先从官员头上“开刀”。此是古今中外治理国家的共识。
在中国古代,凡是明智的封建王朝都懂得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”。又云:“天下之倾家者,莫速于博;天下之败德者,莫甚于博”。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《法经》规定:王位继承人“博戏则笞,不止则特笞,不止则更立。”清代法律,虽满汉分治,赋予满族人以司法特权,但惟有对赌博的处治是不分满汉的。 当今世界各国虽开设了赌场,但是严禁公务员进入赌场。为了防止官员赌博,欧洲各国政府机构还在赌场设置了重重关卡,最重的是实行身份检查。欧洲一些国家反腐部门还建立了普通市民举报机制。为了保证举报人的利益,他们不仅对举报人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,而且实行500欧元以上不封顶的奖励措施。数以万计的电台、电视台及平面媒体,对官员赌博等腐败问题非常关注,经常为腐败案件处理中心及审计署等部门提供线索。
另外,欧洲国家对政府官员和公务员的管理也很严格,甚至还规定官员出国所带资金的最高限额。欧洲各国还积极开展“禁赌外交”,共同构建了防范、打击和引渡经济犯罪分子的机制,以“禁赌网”来有效防范“赌博网”。 我国澳门地区虽然号称“赌博天堂”,但对公务员涉赌行为查处极为严厉,公务员一旦被发现出没赌场一律开除永不录用。我们不妨借鉴这些有益经验,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治理官员涉赌现象的多重监督机制,让大小官员不想、不敢轻易涉足赌博雷区。当前,我认为要解决三个问题:
一是要严肃查处。中纪委、监察部已有禁令,对参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开除党籍,免除公职。现在的问题是要坚决执行,每查处一起官员赌博案件都应在媒体上公布。
二是构建全方位的多重监督机制,使党政官员不敢涉足赌博。一旦涉足,马上就能发现,受到严厉查处。久而习之,官员养成了良好习惯,就不敢赌博了。
三是要严格区分赌博犯罪和违法及带彩的娱乐活动的界限。刑法上所说的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,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;违法的赌博是指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;带彩的娱乐活动,主要是指亲朋好友之间不以赢利为目的、带有少量彩头的娱乐活动。这种情况不能以赌博论处。(刘佑生)
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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